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父母被撤销监护权后是否仍须支付抚养费?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静 | 发布时间: 2020-09-14 | 161 次浏览 | 分享到:
小美2岁时,母亲便离家出走,不知所踪了。小美的父亲嗜酒如命,经常在喝醉后暴力殴打小美。后被发现举报,经法院依法撤销了其父亲的监护人资格,小美被送去与外祖母共同生活。那么小美的父亲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案情回顾】 

小美2岁时,母亲便离家出走,不知所踪了。小美的父亲嗜酒如命,经常在喝醉后暴力殴打小美。后被发现举报,经法院依法撤销了其父亲的监护人资格,小美被送去与外祖母共同生活。那么小美的父亲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律师解答】 

小美的父亲应当支付抚养费。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本案中,小美的父亲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所以被法院判令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但是,小美的父亲在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后, 仍应当继续履行其负担的义务即给付小美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