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发现了一个新的生财之道,在外就餐或者点外卖时,在食物中放入自己准备好的虫子或者脏东西,再以食品不卫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向相关部门举报威胁饭店,要求饭店进行赔偿。几次下来,小张“赚”了七八千块,但好景不长,小张被人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小张的行为该怎样定性呢?
【案情回顾】
小张发现了一个新的生财之道,在外就餐或者点外卖时,在食物中放入自己准备好的虫子或者脏东西,再以食品不卫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向相关部门举报威胁饭店,要求饭店进行赔偿。几次下来,小张“赚”了七八千块,但好景不长,小张被人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小张的行为该怎样定性呢?
【作者解答】
小张的行为是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小张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对饭店敲诈勒索,索要钱财,是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而且是多次敲诈勒索。小张不仅要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民事赔偿,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