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向他人借款,周想让胡某为他做担保,胡某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一天周某请胡某和出借人甲一起吃饭,喝了酒的胡某为周某签订了担保合同。后周某未能还款,甲找到胡某要求胡某承担担保责任。胡某认为当时自己喝了酒,不清醒,不知道为周某做了担保,担保合同无效。那么,胡某在酒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回顾】
周某向他人借款,周想让胡某为他做担保,胡某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一天周某请胡某和出借人甲一起吃饭,喝了酒的胡某为周某签订了担保合同。后周某未能还款,甲找到胡某要求胡某承担担保责任。胡某认为当时自己喝了酒,不清醒,不知道为周某做了担保,担保合同无效。那么,胡某在酒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喝酒不是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只要胡某有行为能力,实施的行为即有效。本案中,胡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道签订《担保合同》的后果,胡某虽然喝了酒但仍然有意思表示的能力。因此,胡某签订的《担保合同》应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