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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已承诺的捐赠可以不捐了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孙艳慧 | 发布时间: 2022-01-14 | 359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情回顾】

A公司是某慈善基金会的成员,2019年1月承诺向该慈善基金会帮扶的B山村小学捐款20万盖教学楼。后因市场大环境不好,A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公司难以经营,濒近破产。现在B山村小学要盖教学楼,A公司承诺要捐给B山村小学盖教学楼的20万可以撤销赠与吗?

【案情回顾】

A公司是某慈善基金会的成员,2019年1月承诺向该慈善基金会帮扶的B山村小学捐款20万盖教学楼。后因市场大环境不好,A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公司难以经营,濒近破产。现在B山村小学要盖教学楼,A公司承诺要捐给B山村小学盖教学楼的20万可以撤销赠与吗?

【律师解答】

A公司享有穷困抗辩权,可以不履行赠予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是经过公证或具有特定性质的不能任意撤销。本法第六百六十六条也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本案中,A公司承诺赠予20万元给山村小学盖教学楼属于具有扶贫性质的赠与,是不能任意撤销的,但是因为A公司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已经严重影响了生产经营,没有能力再捐赠这20万,因此,A公司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不再履行这20万的赠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