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满十八岁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教育费用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静 | 发布时间: 2022-02-24 | 264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例回顾】

小郭的父母于2018年协议离婚,小郭随母亲生活,离婚协议约定父亲郭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日后小郭重大疾病费用、上大学费用父母二人均担。2021年6月,小郭考上大学,需交学费18000元,小郭找到父亲要求支付学费,但父亲郭某以小郭已满18岁,他没有抚养的义务为由拒绝,那么郭某是否应该支付小郭的上学费用呢?

【案例回顾】

小郭的父母于2018年协议离婚,小郭随母亲生活,离婚协议约定父亲郭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日后小郭重大疾病费用、上大学费用父母二人均担。2021年6月,小郭考上大学,需交学费18000元,小郭找到父亲要求支付学费,但父亲郭某以小郭已满18岁,他没有抚养的义务为由拒绝,那么郭某是否应该支付小郭的上学费用呢?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而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是子女的法定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承担有一定的条件,即“未成年”、“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已经成年的子女是不能要求父母支付上学的教育费用的。法律并没有把抚养成年子女上大学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

但是在本案中,小郭父母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重大医疗费用、上大学费用由双方均担,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遵照履行。虽然抚养成年子女并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如果父母在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上约定了关于成年子女抚养的内容,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约定的义务也应当承担,不能再以其非法定义务来抗辩而不予履行。所以郭某应该支付小郭上大学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