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9年6月,小李大学毕业后,应聘到甲公司上班,实习期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7月中旬,公司同事小马被检查出患了白血病,住院治疗需要高昂的医药费。公司总经理老赵便向全公司号召为小马捐款,但总共捐款不到1万元,老赵觉得捐款太少,便通知全体员工,为了帮助小马度过难关,每人补捐500元,将从下个月工资中直接扣除。刚上班的小李手里原本就没有积蓄,第一个月工资还要被扣去500元用于捐款,十分苦恼。那么,公司的做法合法吗?小李可以拒绝捐款吗?
【律师解答】
慈善是通过救济、援助或者捐赠等方式来表达对人类的热爱或增加人类的福利。是个人自愿的行为,不受任何人强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公司的行为属于强迫慈善,违背法律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小李可以拒绝捐款。
【拓展链接】
退一步讲,即使员工愿意捐款,公司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也欠妥当。《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依据上述规定,单位可以代扣的只有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法院判决和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其余的费用一般不得由单位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