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您好,有人向我借钱,我担心借款到期后对方没有还钱能力或故意拖欠,有什么方法能避免这些风险吗?
:先生您好,您这个问题是好多出借人都比较关心的,应该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借条或借款合同要规范,借款期限、借款利息约定明确,还要注意保存借款的转账记录,同时让借款人出具收条,保留借款的证据;
第二、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在后续借款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可以拍卖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王律师,担保具体有哪些呢,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担保分为人保和物保。人保就是保证人,注意保证方式约定清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物保就是提供抵押物,注意抵押物要约定清楚。
?那这个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有什么区别?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方式是保证人仅对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的部分负补充责任,也就是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没有按约履行时,债权人必须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只有当债务人真的没有履行能力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即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必考虑债务人是否真的没有履行能力。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且已经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了强制执行,债务人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替债务人清偿债务。
?原来还有这么多问题要注意啊,那王律师,合同签订后后,还有需要注意的吗?
:有啊,如果是房产或车辆抵押,需要到房管局或者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这样才能有效保障抵押权利的实现。
?如果不抵押登记合同不生效吗?
:合同仍然有效,但是如果用于抵押给你的房子或者车辆不做登记,那么后期又抵押给他人并且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他人对于抵押物就获得了优先受偿的权利。
?比我抵押的时间晚也优先于我吗?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登记优先于未登记的,如果都未登记或者都登记了,才会涉及时间先后问题。
?哦哦,明白了王律师,不咨询还真没考虑到这些问题,这些在合同约定明确了,如果到期借款人不还款,我起诉保障也就多了,谢谢你王律师!
:不客气,如果后续你有什么问题,及时联系我们。
?好的,王律师,有问题我肯定还会再向你咨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