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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可以继承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何宇亮 | 发布时间: 2019-12-23 | 111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情回顾】

老张爱好绘画,潜心研究工笔花鸟画多年,于2018年10月编写完成了《工笔花鸟绘画技巧》一书,该书面世后读者反响强烈,图书销售火爆。2019年9月15日,老张突发心脏病不幸去世,老张的独子小张能否继承老张的著作权呢?

【案情回顾】 

老张爱好绘画,潜心研究工笔花鸟画多年,于2018年10月编写完成了《工笔花鸟绘画技巧》一书,该书面世后读者反响强烈,图书销售火爆。2019年9月15日,老张突发心脏病不幸去世,老张的独子小张能否继承老张的著作权呢? 

【作者解读】 

一、小张在著作权保护期内能够继承著作财产权的部分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指的是: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所以小张可以继承上述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部分。 

二、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和财产权有保护期 

我国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的保护期:“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本案中,老张于2019年9月15日死亡,根据上述规定,其著作权保护期应截止于其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即206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