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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律师带你了解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孔祥龙 | 发布时间: 2019-12-23 | 173 次浏览 | 分享到:
所谓刑事拘留就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所谓刑事拘留就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时间是依据刑事案件的具体案情和复杂程度等来确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拘留后,侦查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况不同来确定申请逮捕的时间,而无论何种情况下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必须在七日内。具体来说:①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嫌疑人被拘留的最长时间为10天;②特殊情形下,公安机关延长一至四日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嫌疑人被拘留的最长时间为14天;③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延长至三十日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嫌疑人被拘留的最长时间为37天。 

也就是说,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为37天,如果超过37天嫌疑人仍未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或者被释放的话,就属于超期羁押。被超期羁押的嫌疑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以上是孔律师对于刑事拘留最长期限的介绍,如果还有其他任何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直接联系我们。九度律师,致力于为你提供专业、专注、高效、极致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