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中,因为各种各样活动,人与人之间总会产生矛盾进而引发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除了关心自己能否胜诉外,最关心的莫过于诉讼成本了。律师费作为诉讼成本的大部头,有些情况下是可以由败诉方承担,这样就免去了当事人的很多担忧。下面我们就来列举一下律师费可以由其他人承担的情形。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律师费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因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和第三人承担律师费。
2、著作权纠纷案可将律师费作为赔偿范围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当事人作为原告在制止侵权时所支付的用于调查、取证的律师费,经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合理费用,当胜诉时,可以计算在赔偿范围内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3、商标侵权案可将律师费作为赔偿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当事人作为原告制止侵权时所支付的律师费用,在胜诉时可由败诉方承担。
4、专利侵权案中可要求赔偿调查、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5、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滥用诉讼权利案可索赔律师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 法发〔2016〕21号)第22条:“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在诉讼当中,滥用诉讼权利一方将承担因其滥用权利行为引发的其他当事人的合理律师费用。
6、担保权纠纷案可要求赔偿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但在实践当中,由于成文法律并未确切规定律师费为实现债权费用,所以很多案件判决时不支持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请,即便支持了被告方承担律师费,也会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时长状况确定律师费,而不是支持实际律师费开支。
7、不正当竞争案中可要求赔偿合理的调查费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8、仲裁案中可要求赔偿合理费用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贸仲规则》第52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在实践中,该费用应包括律师费,但仲裁庭对该费用的承担问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该费用到底能否由败诉方承担、承担多少,并不确定。
9、在双方合同中约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合同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应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最好不要写成“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不明确词语。人民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律师费的约定应当合理,如果律师费过高,法院在进行律师费认定时会估算合理律师费后,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在很多类别的案件当中,都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充分了解这些规定,当自己面临诉讼案件时,就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诉讼成本,更可以舍得请一个更好的律师,获得更好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