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空床费”这个词,所谓空床费,也就是指夫妻一方因对方长期夜不归宿,而主张的一种精神抚慰金。那么 这个约定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案情回顾】
王某和丈夫李某约定,如果丈夫在凌晨至清晨6点时夜不归宿,按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空床费”给妻子。最后,王某以丈夫李某有外遇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除正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还要按照约定赔偿“空床费”4000元。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空床费”这个词,所谓空床费,也就是指夫妻一方因对方长期夜不归宿,而主张的一种精神抚慰金。那么 这个约定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案情回顾】
王某和丈夫李某约定,如果丈夫在凌晨至清晨6点时夜不归宿,按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空床费”给妻子。最后,王某以丈夫李某有外遇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除正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还要按照约定赔偿“空床费”4000元。
【律师解答】
本案的“空床费”类似于忠诚协议,目前,此类忠诚协议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在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考虑到此类忠诚协议有利于夫妻的和谐,有利于家庭的稳定。并且属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并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大多民法界学者支持该忠诚协议有效。在司法实务中,多数法院也支持“空床费”的约定。
【扩展链接】
我国《合同法》规定,对婚姻、抚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空床费”的约定其实质是夫妻间的一种“忠诚协议”,并不是对婚姻关系的变更或解除,只是对违背忠诚原则的过错方的惩罚性约定。这种约定,并未干涉结婚或离婚自由,只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自我约束,同意为自己的不忠行为接受经济惩罚的自愿行为。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合法权益,那就是有效的契约。双方应遵守自己的约定,并兑现因违反约定而甘愿接受惩罚的承诺和保证。我国《合同法》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权,双方约定的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就应该严格遵照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