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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再婚还能享受婚假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晓钰 | 发布时间: 2020-03-26 | 77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情回顾】
张先生为甲公司的员工,2015年因与前妻感情不和双方离婚。同公司的员工韩女士的丈夫在2013年因车祸去世,现独自一个人抚养孩子。离婚后,张先生因工作原因与韩女士的接触较多,后双方逐渐产生感情,并于2019年8月登记结婚。结婚后二人打算带着孩子去旅游,增进家庭感情,便向甲公司申请婚假,但甲公司却答复称因张先生与韩女士都是再婚,两人分别在之前的婚姻中已经休过婚假了,再婚就不能再享受婚假待遇,如果要请假就要按照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张先生想知道甲公司的答复正确吗?

【案情回顾】 

张先生为甲公司的员工,2015年因与前妻感情不和双方离婚。同公司的员工韩女士的丈夫在2013年因车祸去世,现独自一个人抚养孩子。离婚后,张先生因工作原因与韩女士的接触较多,后双方逐渐产生感情,并于2019年8月登记结婚。结婚后二人打算带着孩子去旅游,增进家庭感情,便向甲公司申请婚假,但甲公司却答复称因张先生与韩女士都是再婚,两人分别在之前的婚姻中已经休过婚假了,再婚就不能再享受婚假待遇,如果要请假就要按照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张先生想知道甲公司的答复正确吗? 

【作者解答】 

1、张先生与韩女士虽为再婚但仍享有婚假待遇 

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中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本案中张先生和韩女士虽为再婚,但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因此甲公司应当按照初婚职工一样给予双方婚假待遇。 

2、甲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张先生与韩女士婚假期间的工资

我国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那么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本案案情,张先生与韩女士依法享有婚假待遇,甲公司应当给予二人婚假待遇,且在婚假期间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张先生与韩女士的工资,不得扣除二人婚假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