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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对网络主播巨额打赏能否退还?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孙艳慧 | 发布时间: 2020-07-07 | 233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情介绍】
小李是三年级的学生,和爷爷长期居住,疫情期间迷上了看游戏直播,小李认为做直播的哥哥游戏打的太好了,经常进行打赏。三个月后,爷爷发现银行卡少了12万,后来才知道,全都被孙子打赏给了游戏主播,李爷爷能否要求主播退还12万块钱呢?

【案情介绍】 

小李是三年级的学生,和爷爷长期居住,疫情期间迷上了看游戏直播,小李认为做直播的哥哥游戏打的太好了,经常进行打赏。三个月后,爷爷发现银行卡少了12万,后来才知道,全都被孙子打赏给了游戏主播,李爷爷能否要求主播退还12万块钱呢? 

【作者解答】 

根据最高法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明确指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本案中,小李未经爷爷允许对主播进行12万元的打赏,明显做出了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消费行为,爷爷可以要求游戏主播返还12万元,但爷爷要证明是小李进行的打赏行为。因为《电子商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指导意见》的出台,保护了广大家长的权益,但不能因此放松了对被监护人的监管,法律虽然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但是证明是未成年人进行的打赏行为的证据要由监护人来提供,如果不能证明是未成年人进行的打赏行为,钱还是不能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