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的刘某在超市购物时偷拿了一条丝巾,结账时被收银员发现,保安将刘某带到办公室配合调查,几分钟后,刘某突然心脏病复发,工作人员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在等待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实施人工呼吸等救助行为,经医院治疗刘某已脱离生命危险,请问刘某能要求超市承担赔偿责任吗?
【案情回顾】
65岁的刘某在超市购物时偷拿了一条丝巾,结账时被收银员发现,保安将刘某带到办公室配合调查,几分钟后,刘某突然心脏病复发,工作人员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在等待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实施人工呼吸等救助行为,经医院治疗刘某已脱离生命危险,请问刘某能要求超市承担赔偿责任吗?
【作者解答】
超市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刘某购物不付钱的行为,超市有权予以制止,有权采取调查了解、批评教育等适当措施,若有视频、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工作人员与刘某并无肢体冲突或其他不当行为,则超市没有侵犯刘某的合法权利,刘某因情绪波动导致心脏病复发,超市也尽到了积极救助的义务,不存在过错,因此刘某不能要求超市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