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女)与李某(男)已经结婚十余年了,王某娘家家境不好,还有一个弟弟,弟弟上大学,成家买房子,王某这些年资助了不少,但是丈夫李某并不同意她如此大额而且经常的资助娘家,因此,王某就偷偷地给弟弟转账,这十余年间总计也有七八十万,现在丈夫李某发现了上述问题,两人争吵的十分激烈,甚至要因此离婚,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应该怎么来看待这个问题呢?
【案情回顾】
王某(女)与李某(男)已经结婚十余年了,王某娘家家境不好,还有一个弟弟,弟弟上大学,成家买房子,王某这些年资助了不少,但是丈夫李某并不同意她如此大额而且经常的资助娘家,因此,王某就偷偷地给弟弟转账,这十余年间总计也有七八十万,现在丈夫李某发现了上述问题,两人争吵的十分激烈,甚至要因此离婚,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应该怎么来看待这个问题呢?
【律师解答】
本案从情理来讲,王某娘家经济条件不好,王某资助其弟弟上学,买房子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王某在实施上述这些行为的时候应该告诉丈夫李某,并且取得李某的同意,《婚姻法》解释一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而王某偷偷资助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丈夫李某是可以行使撤销权,把这部分钱要回来的,甚至还有可能说是私自转移财产,万一离婚的话还会要求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