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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遗赠养扶养协议,供养费用要补偿吗?
来源: | 作者:孙艳慧 | 发布时间: 2021-01-20 | 180 次浏览 | 分享到:

张某在50岁时和邻居王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张某年满60周岁或者在其丧失行动能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王某对张某尽扶养义务,在张某过世后其全部财产归王某所有。三年后,张某由于车祸瘫痪在床,丧失行动能力,王某将张某接回家中开始负责其生活起居。两年后,王某深感张某太累赘,不想再扶养张某了。后王某将张某送到了其弟弟家中,并告知不再扶养张某,张某死后的遗产也不要了,但是王某要求张某把这两年为扶养张某所花的供养费用支付给自己。王某单方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可以要回供养费用吗?
【案情回顾】 张某在50岁时和邻居王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张某年满60周岁或者在其丧失行动能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王某对张某尽扶养义务,在张某过世后其全部财产归王某所有。三年后,张某由于车祸瘫痪在床,丧失行动能力,王某将张某接回家中开始负责其生活起居。两年后,王某深感张某太累赘,不想再扶养张某了。后王某将张某送到了其弟弟家中,并告知不再扶养张某,张某死后的遗产也不要了,但是王某要求张某把这两年为扶养张某所花的供养费用支付给自己。王某单方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可以要回供养费用吗? 【律师解答】 王某单方解除与张某的遗赠扶养协议,其花费的供养费用不需要进行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40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当偿还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在本案中,王某没有正当理由就单方面解除了与张某的遗赠抚养协议,不仅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这两年花费的供养费用一般情况下也是不能要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