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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儿媳有继承权吗
来源: | 作者:孙艳慧 | 发布时间: 2021-01-28 | 310 次浏览 | 分享到:
小张(女)与小王(男)结婚两年后,小王去世了,由于小王的弟弟一直没有工作在家待业,小王的父亲一直由小张来赡养。又过了两年小王的父亲也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小王的弟弟想要继承房子低价卖掉尽快还债,小张不同意,也想主张对房子的继承。小王弟弟认为房子是自己父亲留下来的,与小张无关,小张不能继承,那么小张享有继承权呢?

【案情回顾】

小张(女)与小王(男)结婚两年后,小王去世了,由于小王的弟弟一直没有工作在家待业,小王的父亲一直由小张来赡养。又过了两年小王的父亲也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小王的弟弟想要继承房子低价卖掉尽快还债,小张不同意,也想主张对房子的继承。小王弟弟认为房子是自己父亲留下来的,与小张无关,小张不能继承,那么小张享有继承权呢?

【律师解答】

小王父亲留下的遗产,小张是享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小王去世后,主要由小张对公公进行赡养,属于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小张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公的遗产。所以小王父亲遗留下来的房子应该由小王的弟弟和小张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