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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转租房,承租人的权益如何保障?
来源: | 作者:王晓迪 | 发布时间: 2021-02-08 | 37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现在有不少二房东,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自己收取租金差价。但是二房东这种转租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是可以被解除的。这就导致实践中很多租赁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当你租赁的房屋是转租的,将有可能面对被人赶出去的风险!那遇到这种情况,如何救济?

现在有不少二房东,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自己收取租金差价。但是二房东这种转租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是可以被解除的。这就导致实践中很多租赁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当你租赁的房屋是转租的,将有可能面对被人赶出去的风险!那遇到这种情况,如何救济? 一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也就是说,如果自大房东知道二房东进行转租后,6个月都没有对此事提出异议,那么就视为大房东同意转租,这样作为承租人的你就不用担心被赶出去了! 二是,在我们租房时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属于出租人所有,不是转租的房屋。若出租人未如实陈述房屋所有权事宜,出租人应对给承租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查验房产证,这样切实保障自己的权利。如果知道房屋是转租的,则要求出租人出具房东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函。 出门在外,租房一定要仔细、谨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