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两人均在外打工,不回老家可以办理离婚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孙艳慧 | 发布时间: 2021-04-09 | 30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案情回顾】 

小王嫁给小张,并将自己的户口迁至小张家。二人结婚两年后,便一起外出打工。两人在A市工作三年后,因感情不和,小王和小张打算离婚。但是回老家路途太远,两人觉得太麻烦了。那么,小王和小张可以在A市办理离婚吗? 

【律师解答】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协议离婚,需要到其中一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诉讼离婚的话,针对不同的情况,法律规定了不同的管辖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小张和小王一起外出打工,都已离开了住所地,并在A市居住工作三年,成为二人的经常居住地,故小王可以在A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与小张解除婚姻关系,这样就不用跑回老家领离婚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