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有人在网络上恶意侮辱、诽谤你,该如何维权?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亚然 | 发布时间: 2021-06-19 | 2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张三和小芳是邻居,后因某些邻里纠纷,张三便多次在朋友圈对小芳进行辱骂,甚至将其照片上传至网络并配文”狐狸精“等侮辱性文案。这给小芳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那么,小芳该如何维权?

【案情回顾】 

张三和小芳是邻居,后因某些邻里纠纷,张三便多次在朋友圈对小芳进行辱骂,甚至将其照片上传至网络并配文”狐狸精“等侮辱性文案。这给小芳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那么,小芳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小芳可以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张三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中,张三在朋友圈以及网络上多次发表对小芳具有侮辱性的语言,张三主观上具有过错,有侵害小芳名誉权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损害小芳名誉权的行为,导致了小芳名誉受损的损害结果,张三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小芳可以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张三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