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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电视机毁损,谁来担责?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亚然 | 发布时间: 2021-06-19 | 274 次浏览 | 分享到:
小李去商场购物,刚好碰到家用电器搞电视机免费试用活动,小李便领了一台电视机回家试用。小李在看电视时,电视突然熄屏,经检查发现电视机短路导致电视熄屏,商场要求小李赔偿,法院会支持商场的请求吗?

【案情回顾】 

小李去商场购物,刚好碰到家用电器搞电视机免费试用活动,小李便领了一台电视机回家试用。小李在看电视时,电视突然熄屏,经检查发现电视机短路导致电视熄屏,商场要求小李赔偿,法院会支持商场的请求吗? 

【作者解答】 

不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条,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本案中,小李试用的电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突然熄屏,损失由商场承担。 

【作者提示】 

1、如果小李和商场约定,试用期内电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小李和商场共同承担的,那就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 

2、如果小李没有正常使用电视机,那么小李应该承担故意毁坏电视机的侵权责任。 

3、如果小李在试用期限届满,没有偿还电视机或者擅自出卖、出租等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