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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工资,员工能解除服务期劳动合同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静 | 发布时间: 2021-10-29 | 1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例回顾】

顾某是一名工程师,2019年应聘到某企业上班,为提升工作技能,2020年企业出资1万元安排顾某参加了技术培训班,并且同顾某约定了3年的服务期限。顾某培训结束后,发现企业开始经常拖欠工资,于是顾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认为顾某尚在服务期内,不能解除合同,如果解除,顾某应支付违约金。那么,顾某能解除合同吗?

【案例回顾】

顾某是一名工程师,2019年应聘到某企业上班,为提升工作技能,2020年企业出资1万元安排顾某参加了技术培训班,并且同顾某约定了3年的服务期限。顾某培训结束后,发现企业开始经常拖欠工资,于是顾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认为顾某尚在服务期内,不能解除合同,如果解除,顾某应支付违约金。那么,顾某能解除合同吗?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存在违法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企业无权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本案中,企业虽然同顾某约定了3年的服务期,但是企业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所以顾某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不用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