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利用疫情传播虚假信息?你可能已经构成犯罪了!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吴双 | 发布时间: 2022-02-18 | 202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情回顾】

2021年1月2日晚,王某为了博取关注,模仿政府近期发布的疫情通报图片,制作了一张印有“关于对某某路某某小区因检测出有新冠阳性患者3人实施隔离封闭管理公告”的图片,发到单位同事群和社区业主群等多个微信群,群内人员信以为真,又转发到其他微信群,之后该图片被转发到多个微信群、朋友圈,引起该小区及周边小区群众恐慌。当晚小区群众报警,经民警核查,该图片所载内容不实,系编造。经预估,该图片在30个微信朋友圈、4000余人的范围内被传播,那么,王某景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呢?构成什么罪?

【案情回顾】

202112日晚,王某为了博取关注,模仿政府近期发布的疫情通报图片,制作了一张印有关于对某某路某某小区因检测出有新冠阳性患者3实施隔离封闭管理公告的图片,发到单位同事群和社区业主群等多个微信群,群内人员信以为真,又转发到其他微信群,之后该图片被转发到多个微信群、朋友圈,引起该小区及周边小区群众恐慌。当晚小区群众报警,经民警核查,该图片所载内容不实,系编造。经预估,该图片在30个微信朋友圈、4000余人的范围内被传播,那么,王某景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呢?构成什么罪?

【律师解答】

本案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本案王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编造某小区因有新冠阳性患者实施隔离封闭管理这样的虚假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群众恐慌,致使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带来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项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王某的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