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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可否以未过英语四级考试为由拒发学位证?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孔祥龙 | 发布时间: 2018-10-23 | 213 次浏览 | 分享到:
何某系A大学2012级数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全都合格,没有挂科和重修,也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但他的英语成绩一直较差,大学四年期间没能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毕业时A大学以何某未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为由拒绝向其授予学士学位。何某认为英语四级并不属于大学课程的科目,其已经修满学分,学校应该授予其学位,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A大学向何某颁发学位证书,A大学辩称,在何某作为新生入学时,已经向其发放过《A大学学生手册》和数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明确写明在校期间要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等考试方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而何某在校期间未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不符合A大学规定的条件,故无法发放学位证书。

【案情回顾】


何某系A大学2012级数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全都合格,没有挂科和重修,也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但他的英语成绩一直较差,大学四年期间没能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毕业时A大学以何某未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为由拒绝向其授予学士学位。何某认为英语四级并不属于大学课程的科目,其已经修满学分,学校应该授予其学位,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A大学向何某颁发学位证书,A大学辩称,在何某作为新生入学时,已经向其发放过《A大学学生手册》和数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明确写明在校期间要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等考试方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而何某在校期间未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不符合A大学规定的条件,故无法发放学位证书。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从该条规定看,授予学士学位没有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考试的要求,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本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也就是说A大学是可以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需要,制定具体的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只要工作细则不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即可。所以A大学在授予学位证的具体条件上,增加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这一要求是合法有效的,何某没有达到该条件,A大学有权拒绝授予其学士学位。


【温馨提示】


提醒在校的大学生们,入学时一定要把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了解清楚,学校往往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一些要求,一定要在四年学习过程中,达到学校设定的各项条件,确保自己毕业时顺利地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