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张某某在某国道附近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由于该国道经常有大货车出入,生意还算不错,2020年疫情开始后该路段车流量明显减少,生意自然也没有往常那么好了,于是,张某某想到了一个办法,其经常在距离自己家修理厂附近一两公里的路段洒落一些钉子或者碎玻璃,甚至还有四角钉,该行为导致经常有一些小型汽车和大货车发生爆胎,张某某修理厂的生意也变得好了起来,那么,张某某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律师解答】
本案,张某某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张某某在公路上抛洒铁钉、碎玻璃等行为足以使行驶中的车辆发生倾覆或毁坏的危险,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扩展链接】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