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协议约定放弃探望权,还能看望孩子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静 | 发布时间: 2022-05-20 | 445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例回顾】

2018年,孙某与妻子刘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孙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3000元的抚养费。2021年3月刘某因意外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了收入来源,2021年6月开始未能支付抚养费,因为刘某不能按时支付抚养费,2021年底刘某与孙某签订了放弃探望权的协议,协议约定刘某不再支付抚养费、也不得探望儿子。协议签订后,刘某难忍思念之情提出要探望儿子,但遭到了孙某的拒绝,孙某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刘某无权再探望,那么双方签订的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是否有效呢?

【案例回顾】

2018年,孙某与妻子刘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孙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3000元的抚养费。20213月刘某因意外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了收入来源,20216月开始未能支付抚养费,因为刘某不能按时支付抚养费,2021年底刘某与孙某签订了放弃探望权的协议,协议约定刘某不再支付抚养费、也不得探望儿子。协议签订后,刘某难忍思念之情提出要探望儿子,但遭到了孙某的拒绝,孙某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刘某无权再探望,那么双方签订的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是否有效呢?

【律师解答】

在我国,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不能因离婚双方自行处分。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直接抚养,都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与子女关系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基本原则。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权利,可以由双方约定放弃。所以说离婚双方是无权通过协议约定放弃探望权的。此外,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有关规定,探望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能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所以孙某与刘某签订的协议无效,孙某无权阻止刘某探望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