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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女职工严重违规,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静 | 发布时间: 2018-11-12 | 163 次浏览 | 分享到:
小刘是某成衣制造公司的职工,已在缝纫车间工作2年。公司在员工纪律手册当中要求每位职工禁止在车间内用餐、使用危险品。2017年小刘怀孕,日常工作中总有饥饿感,想吃东西,小刘认为自己需要补充营养,自备了一小型电锅煮东西吃,某日小刘煮完鸡蛋后,忘记关电源,引起火灾,将车间内部分成衣制品烧毁,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提出辞退小刘,小刘认为自己在怀孕期间,公司无权辞退。公司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案情回顾】 


小刘是某成衣制造公司的职工,已在缝纫车间工作2年。公司在员工纪律手册当中要求每位职工禁止在车间内用餐、使用危险品。2017年小刘怀孕,日常工作中总有饥饿感,想吃东西,小刘认为自己需要补充营养,自备了一小型电锅煮东西吃,某日小刘煮完鸡蛋后,忘记关电源,引起火灾,将车间内部分成衣制品烧毁,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提出辞退小刘,小刘认为自己在怀孕期间,公司无权辞退。公司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答】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受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四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2、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4、经济性裁员。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三期”的,出现以上四种情形,用人单位也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在“三期”,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三期”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不包括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解除情形。 


本案中,公司的员工纪律手册规定:严禁在工作车间内用餐,使用危险物品。小刘不顾公司的规章制度,擅自在车间内使用小型电锅加餐,导致火灾,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小刘的行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承担法律后果。虽然小刘在孕期,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动。 


【延伸】 


用人单位不受女职工“三期”的限制,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