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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后能翻悔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静 | 发布时间: 2018-12-15 | 182 次浏览 | 分享到:
李一、李二系兄妹。父母去世后留下房屋三间,父母生前未留遗嘱,房屋应由兄妹二人法定继承。但李二做出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愿意把房子都归哥哥李一所有,后李一将该三间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第二年该房屋被拆迁,在李一分得拆迁补偿款时,李二提出异议,表示当时放弃继承的声明不是她自愿做出,现在翻悔,要求对拆迁补偿款依法继承。李二的主张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呢?

李一、李二系兄妹。父母去世后留下房屋三间,父母生前未留遗嘱,房屋应由兄妹二人法定继承。但李二做出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愿意把房子都归哥哥李一所有,后李一将该三间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第二年该房屋被拆迁,李一分得拆迁补偿款时,李二提出异议,表示当时放弃继承的声明不是她自愿做出,现在翻悔,要求对拆迁补偿款依法继承。李二的主张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呢?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表示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做出,本案中李二在房屋处分前以书面形式做出放弃继承的声明,是合法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本案中,李二放弃继承后,李一已经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遗产已被处理,根据上述规定,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所以李二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拓展】


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翻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想重新获得继承权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在遗产处理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那么翻悔放弃继承权是不予承认的。


2、有合法合理的理由。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在上述案例中,如果李一未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李二亦能提供当时放弃继承非自愿行为的证据,比如是受李一的胁迫,通过法院认定,李二对放弃继承的行为是可以翻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