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歌厅茶几标价3000块,损坏真要“按价赔偿”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孔祥龙 | 发布时间: 2019-05-06 | 167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情回顾】 

2018年10月1日,张某和同事相约到某KTV聚会唱歌,由于气氛热烈情绪亢奋,张某站到包房内的茶几上边唱边跳,结果茶几被踩坏。KTV工作人员要求张某按价赔偿,根据贴在包厢墙上价格表显示,茶几标价3000元。张某觉得自己损坏茶几应该赔偿,但是认为这种茶几在市面上到处都是,价格绝对不超过500元,KTV竟然标价3000元,太离谱了,遂拒绝按照3000元标价赔偿,只同意赔偿500元。那么如果将娱乐场所的设施损坏,是否应该按照标价赔偿呢? 

【律师解答】 

1、张某应当赔偿该KTV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六)赔偿损失……”张某踩到茶几上唱歌跳舞导致茶几损坏,侵犯了该KTV的财产权益,应当赔偿损失。 

2、该KTV漫天标价,并要求张某按标价进行赔偿,侵犯了张某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该KTV将虚高标价的价格表贴在包厢墙上,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加重消费者责任,强制消费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进行交易,张某有权拒绝。 

3、张某应按照什么标准赔偿该KTV的损失呢?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也就是说张某要赔偿该KTV的茶几损失,但只需按照实际价值赔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