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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罪被开除,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静 | 发布时间: 2019-11-06 | 716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例回顾】

齐某原是某机械制造公司的工人,2018年盗窃公司的电机被发现,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齐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年,公司对齐某作了开除处理。刑期期满后,齐某失业在家,无经济来源。齐某想到在开除前公司为其缴纳了失业保险,但不知道因犯罪被开除的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律师解答】

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和发放办法》第四条的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犯罪被开除符合领取条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恢复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定,只要齐某满足已经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且办理了失业登记,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而与因犯罪被开除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