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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受伤,被帮工者承担赔偿责任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晓钰 | 发布时间: 2019-11-29 | 2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例回顾】

刘女士和赵先生两人于2017年结婚,2018年两人购买了新房,决定自己动手装修。周某是赵先生的朋友,听说赵先生要装修房屋便主动前来帮忙。2018727日周某与其他两人在抬重物时不慎摔倒被压到右腿,赵先生立即将周某送往医院,经检查周某为小腿骨折需住院一周。周某出院后找到赵先生,要求赵先生赔偿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等损失,赵先生认为周某是自己主动过来帮忙的,自己并没有请他帮工,所以周某应自己承担医疗费等费用。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周某遂将赵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赵先生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作者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本案中,虽然周某是主动来帮忙的,但是赵先生并没有明确的拒绝周某的帮工,因此应当对周某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周某在搬抬重物时没有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属于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可以减轻赵先生的部分责任。

那么周某能主张哪些赔偿呢?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本案中,法院会支持周某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的主张,但同时因周某自身有过错,应减轻赵先生的赔偿责任,所以赵先生只需承担上述损失的一部分,至于具体比例,则由法庭根据具体案情酌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