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1日,张某和李某到北京潘家园逛古玩,碰巧遇到甲古玩店正在办展览,二人前往观看,由于人群拥挤,张某不小心将一标价为80万元的花瓶打碎,店家要求张某照价赔偿,张某要求对该花瓶进行真假鉴定,经过文物专家的鉴定,该花瓶为近代仿品,市场价200元,张某认为既然花瓶是假的,他就无需赔偿,而店家则坚持要求张某按照标价赔偿,那么张某到底要不要赔偿呢?赔偿要赔多少钱呢?
【律师解答】
1、张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财产权益”;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六)赔偿损失……”张某打碎了属于甲古玩店的花瓶,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张某只需赔偿花瓶的市场价值即可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虽然甲古玩店对花瓶标价80万元,但是经过专家的鉴定,该花瓶的实际市场价值只有200元,显然让张某赔偿80万元不合理,张某只需要赔偿花瓶的实际价值200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