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家产就与后老伴无关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付玉丽 | 发布时间: 2020-04-16 | 123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情回顾】
李某是个生意人,李某的妻子在孩子10岁时出车祸去世了,李某也一直没有再婚。孩子成年后,李某一人孤单,便与张某恋爱了。双方想去登记结婚时,李某的孩子担心后妈是冲着分财产来的。于是,他们向李某和张某提出条件:要想登记结婚,必须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李某和张某均同意了,并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李某与张某结婚后第5年,李某因病去世了。那么,张某能分得李某婚前的财产吗?

【案情回顾】 

李某是个生意人,李某的妻子在孩子10岁时出车祸去世了,李某也一直没有再婚。孩子成年后,李某一人孤单,便与张某恋爱了。双方想去登记结婚时,李某的孩子担心后妈是冲着分财产来的。于是,他们向李某和张某提出条件:要想登记结婚,必须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李某和张某均同意了,并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李某与张某结婚后第5年,李某因病去世了。那么,张某能分得李某婚前的财产吗? 

【作者解答】 

张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李某婚前公证的财产。 

李某婚前公证的财产属于李某个人财产,李某去世后应当发生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本案中,老伴张某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李某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公证只能保证双方离婚时,不能对公证的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若一方去世,那么公证的婚前个人财产作为其个人遗产,另一方则会按照法律规定对此进行继承。因此,在李某未留遗嘱的情况下,张某与李某的子女应当均等分割李某的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