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但继续工作,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静 | 发布时间: 2020-04-17 | 145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例回顾】

李某与某机械制造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7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9日。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李某觉得公司福利待遇还不错,继续在公司上班,公司仍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2019年10月10日,公司发现李某的劳动合同早已在一年前到期,遂书面通知李某续签二年期的劳动合同。李某拒绝,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期间的二倍工资。张某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案例回顾】 

李某与某机械制造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7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9日。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李某觉得公司福利待遇还不错,继续在公司上班,公司仍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2019年10月10日,公司发现李某的劳动合同早已在一年前到期,遂书面通知李某续签二年期的劳动合同。李某拒绝,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期间的二倍工资。张某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该条规定,我们通常认为是在初次建立劳动合同时适用,那么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是否适用该规定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是新的劳动关系,所以应适用上述规定应当在一个月内续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本案中,李某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继续在公司工作视为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而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李某可以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并要求建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实践中,也有些法院的判决不支持二倍工资,但倾向性意见仍支持员工二倍工资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