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继母与生母争夺孩子抚养权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付玉丽 | 发布时间: 2020-05-06 | 279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情回顾】

刘某与张某是重组家庭,张某与前妻王某有一个儿子小张由刘某与张某抚养,在小张13岁的时候,张某因交通事故去世,王某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想将孩子带回抚养,但刘某与孩子生活了近十年,已经有了感情,不想和孩子分开,请问刘某是否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案情回顾】 

刘某与张某是重组家庭,张某与前妻王某有一个儿子小张由刘某与张某抚养,在小张13岁的时候,张某因交通事故去世,王某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想将孩子带回抚养,但刘某与孩子生活了近十年,已经有了感情,不想和孩子分开,请问刘某是否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作者解答】 

刘某享有孩子的监护权,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刘某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和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只有与继子女生活在一起,并且承担了抚养教育义务,继父母才享有子女抚养权。在父亲去世后,继母刘某对与之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享有监护权。因此刘某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2、《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王某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是小张的法定监护人,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刘某虽然是继母,但是因为已经与小张形成了抚养关系,并获取了监护权,因此刘某也可以争取小张的抚养权。 

如果刘某和王某因争夺抚养权问题诉至法院,谁能最终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由法院决定,法院主要从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原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遵从孩子意愿的角度出发为孩子选择抚养人,不过刘某是可以享有孩子的抚养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