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李某的父亲因病去世,留下100万遗产,还未对遗产进行分割,李某就因车祸去世。李某有一个姐姐,其母亲已在多年前去世,李某有妻子和一个儿子。那么李某父亲的遗产怎么分割呢?
【作者解答】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就视为接受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本案中李某父亲去世后,遗产发生继承,由李某和其姐姐平均分割100万。但李某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即妻子和儿子。因此李某的姐姐分得50万遗产,李某的妻子和儿子各分得25万遗产。
【拓展链接】
本案属于转继承,不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行为,转继承则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行为。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同时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李某先于父亲死亡,则适用代位继承,李某应分得的父亲遗产份额就由儿子代位继承,李某的妻子就不能分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