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左侧下车开门撞人,乘客和司机到底谁负责?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孔祥龙 | 发布时间: 2018-10-22 | 211 次浏览 | 分享到:
乘坐出租车是常见的出行方式,城市中对出租车载客和卸客一般都划出固定区域,以保证乘客和他人的安全。但是有些出租车司机不遵守规则,随意停车载客,或让乘客下车,特别是部分乘客从左侧开门下车,常会与后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遇到这种情况,造成他人受伤,司机和乘客到底谁该负责呢?

    乘坐出租车是常见的出行方式,城市中对出租车载客和卸客一般都划出固定区域,以保证乘客和他人的安全。但是有些出租车司机不遵守规则,随意停车载客,或让乘客下车,特别是部分乘客从左侧开门下车,常会与后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遇到这种情况,造成他人受伤,司机和乘客到底谁该负责呢?

 

【案情回顾】 


2018年3月5日上午10时左右,张某驾驶出租车将乘客送往某酒店。由于当时酒店门前正在举行活动无法停车,张某便在公交站附近停车,车上乘客王某开车门时恰好碰到同向后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赵某,造成车辆受损,赵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司机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乘客王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赵某无责任。张某不服交警的责任认定,认为乘客王某下车时不注意观察路况,开车门造成赵某受伤,应该由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遂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七十七条规定,“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可见,司机负有安全驾驶的主要义务,在临时停车时,司机在驾驶位可以从两侧后视镜观察到后方来车情况,其有义务提醒后排乘客开关车门时注意道路情况,司机张某未在规定地点停车,且未尽提示义务,因此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同时,乘客上下车也应按照法律规定,遵守安全义务,不得从左侧上下车,且开关车门不得妨碍他人,乘客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温馨提示】 


提醒各位司机朋友,要在规定的地点停车拉客卸客,载客时要时刻注意,不但要保证乘车人在行程中的安全,还要在乘客下车前仔细观察左右路况,并提醒乘客注意自身安全和车外他人的安全,从右侧下车以免发生事故,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