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昆明一名13岁的男孩,偷拿了家里的现金去奢侈品店购买了两万多块钱的包包,被父母察觉后,带着奢侈品包包去到店内沟通退款,那么商家应该退款吗?
【律师解答】
商家应该退款。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本案,13岁男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自买2万多包包的行为不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且明显属于与其年龄、智力不相当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且男孩的父母要求商家退款,表示没有追认,因此,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商家应该退款。这件事情,最后经过协商,商家已经把钱退给了男孩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