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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订立的遗嘱可以变更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孙艳慧 | 发布时间: 2021-07-12 | 160 次浏览 | 分享到:
老张和老王是夫妻,二人共同立下遗嘱,二人名下的房产由儿子张三继承,并进行了遗嘱公证。一年后老张过世,张三常年不在家,外孙女小孟一直照顾老王,老王就想变更遗嘱让张三和小孟一起继承该套房产。但是遗嘱是老张生前二人一起订立的,而且经过了公证,那老王还能变更遗嘱吗?

【案情回顾】 

老张和老王是夫妻,二人共同立下遗嘱,二人名下的房产由儿子张三继承,并进行了遗嘱公证。一年后老张过世,张三常年不在家,外孙女小孟一直照顾老王,老王就想变更遗嘱让张三和小孟一起继承该套房产。但是遗嘱是老张生前二人一起订立的,而且经过了公证,那老王还能变更遗嘱吗? 

【作者解答】 

老王可以变更遗嘱。 

老王可以变更遗嘱,对房屋进行处分,但该继承的房屋是老张和老王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老王只能处分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本案中,老张过世后,属于老张的部分房产已经由张三继承,老王想变更遗嘱只需用法定的遗嘱形式重新订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的部分房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