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你应该了解一下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吴双 | 发布时间: 2021-08-07 | 201 次浏览 | 分享到:
小明、小强、小军在路边玩打弹弓,比赛射鸟,但是却误伤了正常行走的王某,王某能确定自己是被弹弓里的石子打伤的左眼。小明、小强、小军也承认是他们打伤的,但是由于当时是三人同时射击,所以,不能确定到底是谁打伤的王某,那么,三人应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呢?

【案情回顾】 

小明、小强、小军在路边玩打弹弓,比赛射鸟,但是却误伤了正常行走的王某,王某能确定自己是被弹弓里的石子打伤的左眼。小明、小强、小军也承认是他们打伤的,但是由于当时是三人同时射击,所以,不能确定到底是谁打伤的王某,那么,三人应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呢? 

【律师解答】 

小明、小强、小军三人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由于不能确定到底是谁打伤王某的左眼,又由于三人在路边玩石子弹弓是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因此,本案中三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