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去某商场购物,看到一家柜台正在卖羊毛衫。吴某看吊牌标明是纯羊毛的材料,便以500元的价格购买一件。一周后,吴某发现该羊毛衫非纯羊毛,便决定退货。吴某到达商场后发现该柜台早已消失不见,经打听才得知该柜台是商场的出租柜台,现租期已满,已经撤柜。那么,吴某是否有权要求商场承担责任呢?
【案例回顾】
吴某去某商场购物,看到一家柜台正在卖羊毛衫。吴某看吊牌标明是纯羊毛的材料,便以500元的价格购买一件。一周后,吴某发现该羊毛衫非纯羊毛,便决定退货。吴某到达商场后发现该柜台早已消失不见,经打听才得知该柜台是商场的出租柜台,现租期已满,已经撤柜。那么,吴某是否有权要求商场承担责任呢?
【律师解答】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因此。吴某可以向该柜台的出租者商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