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某与赵某经人介绍认识,相处半年以后,双方及家长都很满意,想要结婚,但是由于赵某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能进行结婚登记。二人就按习俗订婚,订婚时范某父母经媒人给赵某彩礼十万元。订婚后二人开始同居生活,同居后二人经常吵闹,在赵某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时,范某想去结婚登记遭到赵某拒绝,后二人分开,现范某想要回彩礼,赵某以已经同居一年为由拒绝,那么范某还能要回十万元彩礼吗?
【案例回顾】
范某与赵某经人介绍认识,相处半年以后,双方及家长都很满意,想要结婚,但是由于赵某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能进行结婚登记。二人就按习俗订婚,订婚时范某父母经媒人给赵某彩礼十万元。订婚后二人开始同居生活,同居后二人经常吵闹,在赵某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时,范某想去结婚登记遭到赵某拒绝,后二人分开,现范某想要回彩礼,赵某以已经同居一年为由拒绝,那么范某还能要回十万元彩礼吗?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现实生活中,男方给付彩礼的行为实质是以缔结婚姻关系并共同生活为目的的赠与行为,本案中,范某与赵某虽同居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后赵某拒绝进行登记,已经达不到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赵某应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