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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班时间打架被解雇,能否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静 | 发布时间: 2021-08-20 | 179 次浏览 | 分享到:
韩某在工作过程中因为琐事与同事发生纠纷,大打出手。后公司以韩某打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了韩某。韩某不服认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单位认为,在韩某入职时就单位的规章制度已经向韩某明示,韩某也确认签字,单位有权解除合同,那么韩某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案例回顾】 

韩某在工作过程中因为琐事与同事发生纠纷,大打出手。后公司以韩某打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了韩某。韩某不服认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单位认为,在韩某入职时就单位的规章制度已经向韩某明示,韩某也确认签字,单位有权解除合同,那么韩某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韩某在明知公司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仍与同事打架斗殴,该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所以,韩某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