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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分娩的胎儿享有继承权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刘颜妍 | 发布时间: 2022-04-29 | 143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情回顾】

小丽和小强结婚三年后,小丽怀了宝宝,小丽和小强对这个爱情的结晶都很重视。不幸的是,小强在某次出差时遭遇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后去世了。小强的亲人只有年迈的父亲和怀孕的妻子,其父亲和母亲在两年前离婚后,父亲另娶她人,其继母主张要尽快将小强的遗产进行分割,小强父亲应分得小强遗产的一半。小丽则认为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也享有继承权,应该分得相应的遗产,小丽的主张可以得到支持吗?

【案情回顾】

小丽和小强结婚三年后,小丽怀了宝宝,小丽和小强对这个爱情的结晶都很重视。不幸的是,小强在某次出差时遭遇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后去世了。小强的亲人只有年迈的父亲和怀孕的妻子,其父亲和母亲在两年前离婚后,父亲另娶她人,其继母主张要尽快将小强的遗产进行分割,小强父亲应分得小强遗产的一半。小丽则认为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也享有继承权,应该分得相应的遗产,小丽的主张可以得到支持吗?

【作者解答】

1、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胎儿应享有继承权,胎儿虽未出生,但其继承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胎儿虽未出生,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对于尚未出生父亲就死亡的胎儿,为了其出生后的利益考量,我国在制定《民法典》时候特别考虑了该类情形,赋予了胎儿特殊的继承权,即胎儿遗产预留份。本案中小强去世的时候,小丽已经怀孕,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应当将胎儿考虑进去。所以小强的继承人应为其父亲、妻子以及未出世的胎儿,其遗产应当一份为三,各自继承。

2、若小丽腹中孩子不慎流产,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本案中小丽的胎儿已经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但是如果其胎儿不慎流产,按照法律规定,为小丽腹中胎儿预留的遗产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小强的父亲和小丽分割继承。

此外另有一种情形,即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的,该种情形下,胎儿出生后已经顺利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在小孩死亡后,其继承的遗产应再作为小孩的遗产由小孩的母亲即小丽依法继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