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离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王静 | 发布时间: 2022-04-29 | 148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例回顾】

杨某在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某外贸公司工作,2016年与牛某相识并结婚,2020年由于劳动合同到期,杨某同外贸公司协商一致不再续签,外贸公司一次性支付杨某离职经济补偿金7万元。由于生活琐事增多,杨某、牛某二人逐渐产生分歧,导致感情破裂,2021年10月份,二人商议离婚,对于杨某在外贸公司离职时获得的7万元经济补偿金如何分割,二人产生争议,杨某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基于其自身离职所获得的补偿,属于个人财产与牛某无关,而牛某则认为该经济补偿金在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那么杨某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案例回顾】

杨某在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某外贸公司工作,2016年与牛某相识并结婚,2020年由于劳动合同到期,杨某同外贸公司协商一致不再续签,外贸公司一次性支付杨某离职经济补偿金7万元。由于生活琐事增多,杨某、牛某二人逐渐产生分歧,导致感情破裂,2021年10月份,二人商议离婚,对于杨某在外贸公司离职时获得的7万元经济补偿金如何分割,二人产生争议,杨某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基于其自身离职所获得的补偿,属于个人财产与牛某无关,而牛某则认为该经济补偿金在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那么杨某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离职所获得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没有明确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那么离职经济补偿金是否具有人身依赖性呢,离职经济补偿金是基于工作权利的丧失而取得,并非单纯基于人身关系而产生。离职经济补偿金,不同于人身损害中的残疾赔偿金与人身关系密不可分,但又不同于工作、奖金等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确定,不能简单将其全部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司法实践当中,绝大多数法院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应为个人财产。

在本案中,杨某2009年入职外贸公司工作,2016年与牛某结婚,2020年离职,所以2009年至2015年对应的经济补偿金应为杨某个人财产,杨某与牛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