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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告别“同命不同价”,司法解释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高庆萍 | 发布时间: 2022-04-29 | 16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年0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2022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19年0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2022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曾经,在城乡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标准计算,受害人或被扶养人的户籍身份不同到时赔偿数额差距较大。比如,受诉法院地在河北的农村居民受害人死亡,如果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农村居民指标计算,最高可获得死亡赔偿金30余万元,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修改后,居住在农村的居民也按照城镇居民指标计算,最高可获得死亡赔偿金71余万元。2022年5月1日后,告别“同命不同价“,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更充分地保护受害人尤其是农村居民受害人的利益。

在以往处理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法院会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适用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标准,为证明应当适用城镇居民标准,受害人一方要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法院也需要对该类证据进行审查。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统一后,降低了举证难度,减轻了诉累,提升了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