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做虚假宣传广告,属于违约吗?
来源:九度原创 | 作者:张立娟 | 发布时间: 2022-05-06 | 164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情回顾】

2016年,孙某夫妻偶然看到开发商做的一则楼盘预售宣传广告,广告上宣传该楼盘为学区房,对口学校是省重点小学,楼盘2017年交房。夫妻二人有一子,今年5岁,马上就可以上小学了。为了孩子能上名校,孙某夫妻七拼八凑,凑够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等到2017年收房后,夫妻二人才听小区里的其他业主说,该楼盘对口小学并不是重点小学,而是小区附近的另一所普通小学。这样一来,孙某夫妻通过购房让孩子能上名校的希望彻底破灭。无奈之下,夫妻二人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请求认定开发商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2016年,孙某夫妻偶然看到开发商做的一则楼盘预售宣传广告,广告上宣传该楼盘为学区房,对口学校是省重点小学,楼盘2017年交房。夫妻二人有一子,今年5岁,马上就可以上小学了。为了孩子能上名校,孙某夫妻七拼八凑,凑够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等到2017年收房后,夫妻二人才听小区里的其他业主说,该楼盘对口小学并不是重点小学,而是小区附近的另一所普通小学。这样一来,孙某夫妻通过购房让孩子能上名校的希望彻底破灭。无奈之下,夫妻二人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请求认定开发商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在交房后,实际情况与其宣传内容并不相符,孙某夫妻的孩子未能上到重点小学,开发商所承诺的配套,在实际交付时没有达到有效承诺,应视为开发商其违约,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